在地上的血奴一口吞噬,嚼动两下,化成血气,用于补益自身。他身上本来到处都是伤口,此时却有大量肉芽和肉须生长蠕动,自行愈合,伤势竟恢复得七七八八。刘大德和刘晓周围其实还有几名血奴大汉,看到这样的惨状,并没有什么兔死狐悲之意,反而有跃跃欲试之色。血族内部等级森严,思维方式跟人类大相径庭,从此就可见一斑了。接着他们就都忙碌起来,在刘大德和刘晓的指挥下,一部分去追击李元,另一部分却到小镇中央最大的建筑里去,依照刘大德指挥,炼制某样邪恶法器。且不说刘大德及其血族手下,李元一路跟追击的血族作战,在镇子里转了一圈,又用种种手法迷惑,打死五六名血奴后,终于甩开他们,找一处隐蔽的树丛潜伏下来。“这些人变成血族也就几个月,体质大多不到20,实力真不怎么样。”“而且,除了五感和速度惊人外,没什么特殊能力,更没受过专门的特种兵训练,对付起来不是很难。”李元激斗半响后,对这些血奴以及这个基地的军事水平,有了直观的了解。这个地方,地图上标注为“新鹿镇”,这些血族自称为“血鹿镇”,原来是有四五千名拾荒者居住的地方,不大不小。这里的血族除了刘大德这个三阶伯爵外,还有刘晓等三名二阶,其余都是一阶血奴,也就在三十名到五十名之间。如此实力,虽然可观,但对拥有四阶高手经验的李元来说,也不是那么难对付的。更何况刘大德自己剥除自身人皮,实力大损!李元觉得自己但凡有二阶的水平,就可以尝试单枪匹马推了这个基地。可惜的是,现在还只是个倒霉催的一阶,很多手段都施展不出来啊。“现在就给特勤局打电话,要求支援呢,还是再打探消息,弄明白这些血族到底要干什么呢?”“唔,现在都没打探出娟子被关在哪里,也不知道这些血族绑架这么多少男少女要干什么。”“先去镇中心的那座仓库,打探一番再说吧!”李元在暗中观察,发现刘大德和刘晓等,率领数十名血族,到镇中心的一座占地数千米的仓库状建筑去,心里便有了主意,屏气凝息,向那边潜行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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