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有诈!”李应元往前冲击的时候,出现在眼前的是一道血墙似的东西,上面有着十几个血盆大口和触手,排山倒海般倾泻而来。虽然遇到了变故,但李应元并不慌张。面对三阶血族,他再怎么自信,也不敢正面突击,之前作势欲冲,只是引诱刘大德自掀底牌而已。此时他前冲之势改为往旁闪避,同时没拿短剑的手一翻,露出一团亮银色的粉末—“圣银粉”。血族在大荒星存在悠久,很早就有关吸血僵尸的传说流传,还有人说血族特别害怕“银器”。这其实是一种误解,血族好歹是超凡种族,怎么会害怕普通的白银呢。实际情况是:血族特别害怕能克制黑暗之力,天生就蕴含神圣之力的灵性材料“圣银”。李元自从跟刘晓打过仗后,就知道跟血族的战斗不可避免,便准备很多专门克制血族的器物,其中就有从后勤部购买的“圣银粉”,又找南山和尚,让四阶恶灵加持拥有驱魔之力的佛光,此时终于派上用场了。他手一挥,便见大量银色粉末漫天飞舞;然后一掌推出,发出丹田里的朱雀真火,点燃半空中的粉末;大量“圣银粉”被点燃,在半空中形成一蓬耀眼之极的火焰。刘大德右半身化为妖体出击,刚好撞上这蓬火焰。“啊啊啊!你身上怎么会有圣银粉!”刘大德发出凄厉的叫声,本能地举起手,遮住自己的脸。他毕竟是三阶成熟态的血族,又有半边身子化为血妖之体,遇到圣银粉也不见得这么狼狈,只是事出突然,毫无防备罢了。呼,此时不走,更待何时!李元看到敌人手忙脚乱,并不趁势进击,反而趁机退走,还从腰间拿出两个拳头大的疙瘩,往刘大德的方向扔去。那两个疙瘩其实是特勤局秘制的手雷,里面还灌入“圣银粉”,对其他凶兽效果一般,对血族却有奇效。两声爆炸之后,耀眼的火焰燃起,几乎包裹住刘大德,让其发出凄厉的惨叫后连退几步。“什么人?竟敢闯入我们‘血鹿镇’来!”周边传来很多人的吆喝声和啪啪啪的枪械声,却是刘晓等血族手下终于赶过来,向急速逃去的李元开枪射击。“我是你大爷!”李元变着声音吼叫一声,拔出“月神枪”接连射击,同时s形游荡,闯入附近的一套房屋,然后不做停留,从另一侧跳出来,往远处逃去。“追!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刘晓一声命令,十几名血族大汉便直追而去,枪声大响。“父亲,你还好吧?”刘晓本人却并不追过去,而是到刘大德跟前,关心地问道。“哼,死不了!”刘大德没好气地说道,然后把抱着头的双手放下。他此番作战,因为不知道李元虚实,吃了大亏,身上到处都是焦黑的痕迹,至少有十几斤血肉被火焰烧没了。如果普通人受到这样的伤,就算不死也要重伤,要躺在床上静养几个月才行,但血族的恢复力极为强悍,并不算什么大事。此时,只见他身上大量肉芽出现,不断蠕动,结合在一起,竟把伤势大半都愈合了。“来的是什么人,怎么这么厉害?”刘晓看到自己老爹伤势不重,放下了不小心,心有余悸地问道。“来人也不至于多厉害,也就二阶初期的程度,只是武技高超。”刘大德摇摇头,说道:“要不是我刚把皮剥下来,元气大伤,又被打个措手不及,绝不会放走他。”刘大德毕竟是非战斗途径转化的血族,只觉得敌人武功厉害,体质在30左右,便认作是二阶初期的高手,根本没想到是有人在一阶就有如此强大的实力。更何况,李元一直戴着画皮面具,扮作三十多岁的中年,刘大德也没想到别的地方去。听到老爹这么一说,刘晓也不疑有他,没怀疑到以前打斗过的少年身上去,说道:“这人不知道是什么人,悄无声息地摸进来,不知打探到多少情报而去!”
“如果是幽灵的手下也罢了,若是城卫军甚或特勤局的,那就糟了。”“父亲,您看我们要不要赶紧转移,避开风头呢?”刘大德侧头想了半响,摇了摇头:“搬家是一定要搬家的,但也不必着急。刚才那人跑了,要带援手回来,也要几个时辰之后的事情。”“更何况,我们那么多人追击,他不见得就能跑掉。借着这点空档,我们做好自己的事就好了。”“今天是血道力量最为沸腾之日,沟通吾主最容易获得回应。”“再说我的皮都剥了下来,炼成法器,也要趁着这个时候才行。错过时辰,炼器失败那就不好了。”“我们把抓来的那些人全部血祭,炼制法器,若真有外人过来,再打出去也就是了。”“以我的血妖之躯,加上按照血神经炼制的法器,就算四阶先天境高手到来,也不是没有一拼之力。”见自家老爹说得豪迈,刘晓便点了点头:“既然如此,我们赶紧做事吧。分一部分人追击入侵者,其余的人全去帮您炼制法器就是了。”父子俩在商量着事情,地上有个身影突然坐了起来,却是李元之前打晕的一阶血奴。“这是怎么回事,我怎么会倒在地里呢?”“老板,还有刘晓大哥,你们怎么都在这里呢?”那血奴晕倒良久,搞不清状况,惊讶地询问。此人倒不是“晓月剑宗”的混混,而是刘大德做机械师时的手下,平时很受刘大德信任,要不然也不会让他给自己站哨了。不过,刘大德看着这名血奴,眼神变得非常不善:“哼哼,我们这里打生打死,你在旁边睡大觉,倒是逍遥啊!”“既如此,那就继续逍遥去吧。”刘大德的半边身子突然化成血肉妖体,化成惊天血口,把坐
耽美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