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管你怎么说,我都觉得你救了火炭头,是值得的,你想啊,马这种家伙,这么强壮的身体,这么脆弱灵巧的腿和马蹄,像天生就是为了奔跑而生的动物。
像火炭头这样的野马,被人类驱使已经很可怜了,还要落在赵景那种人手里。一辈子还能不能自由自在的奔跑呢……”
“马不会想那么多,它们能吃到料豆,就比什么都开心了。”秦翊一点不买账。
“但我们是人,我们可以想这么多嘛……”凌霜笑着,摸了摸一旁的紫燕骝。
秦家的马过得就舒服多了,听说天气好的时候秦翊还会带它们去乐游原上吃草,京城人都知道偶尔在那可以遇到秦侯爷。
其实这时候已经是下午了,讲礼的世家,这时候已经在安排晚上的事了。秦翊也自然不例外,在旁边吩咐小厮:“去凝心堂说一句。”
说一句什么呢,秦翊没说,但凌霜过了一会儿,看了看天,想起自己晚上去哪还没着落呢。
“你没地方去的话,可以留在我家。”他道:“我会打发人告诉你家里,说我母亲把你留宿在我家了。”
未婚女子,要在外面留宿,必须有亲密的女性长辈陪同才行,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清河郡主这种身份极高的贵人或者命妇挽留,算是荣宠。
秦翊这家伙是在礼节中泡大的,他和贺南祯一样,不讲礼是不想讲,真讲起来,比谁都妥帖。
秦侯爷从来什么多余的事都不做,今天一做就做了两件,不仅收留了火炭头,也收留了凌霜。
凌霜本能地对他和他母亲的关系有点好奇,难道清河郡主真的跟传说中一样,一心向佛,连自己的儿子也没有半分温情吗?
自己在秦翊眼中看来,是不是有点身在福中不知福呢?
但如果火炭头一辈子都不能自由自在奔跑,那上天为什么要给它一匹马的身体呢?
凌霜不在军中也知道,马伤了腿,基本等于死路一条,和牛与狗这些都不同,马的骨骼构造,是非常微妙的平衡,伤一条腿,很多时候就再也无法站立,因为其余的腿承担不了压力,也会迅速坏掉,站不起来的马,就会迅速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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