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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吉姆(1 / 2)

高原掀起了冷冽寒冷的风,卷着风沙往无人区,几个人站在风沙旋涡中,顿在原地,没一个人往前走,直到卷着风沙的凤眼过去。

她们个个包着头巾,脸上围着深色的方巾,只露出一双双清澈的眼睛。

洛桑卓嘎是个爽朗的女孩,她摘掉脸上的方巾,大笑着:“吉姆,你现在简直就是我们这儿的人了。”

阿楠浅笑,眼睑的卧蚕更加明显,杏眼明媚。她取下脸上的方巾,露出面容,“卓嘎,我可不想被风沙卷到山上。”

拉珍:“吉姆,我们回去吧,快到礼拜的时间了。”

阿楠又重新系好方巾,遮住脸,“走吧。”

这儿的人,大多数都信伊斯兰教,每天晚上都要到清真寺礼拜,听诵清真言。

阿楠和一众人坐在一起,他们围在一起喝油茶,诵读清真言。

在这儿,她是吉姆。

卓嘎给她掰了块油饼,“吉姆,明天你还去种树吗?”

吉姆就着油茶吃完手中的饼,“明天不去。”

卓嘎兴奋的搂着她的手臂,像十三四岁的好朋友,“那我们明天去供销社吧,去买些好看的头巾,马上到守斋节了,我想打扮的好看点。”

吉姆知道守斋节,是回民重要的节日,她点头答应,“好啊。”

拉珍自然也要去的,她礼拜完被阿妈啦叫回家喂羊了,她们俩明天要去她家一起找她,喊着她。

礼拜结束,吉姆提着一盏油灯回家,漫天的红色极光,连着人间的木制排屋,她穿着长袍,走下清真寺的石阶。

清真寺的石阶有五十八阶,每到这个时候她会想起来一个人,走到石阶的最后一层,她脚底感受到土地,思念消散。

她不愿想他,可脑子总会跳出来他,她竟然会把那些曾经以为和梁旭一起发生的事情,代入他的脸。

所以,她每天想他五分钟。

不去想他们的结局,只想他。

她提着一盏油灯回到宿舍,窗户纸映出她忙碌的身影,她在迭衣服。

“拉姆,你看这只羊刚出生没多久,就可以站起来了。”拉珍指着一头洁白的羊羔。

拉姆两只手扶着栅栏,半个身子探到羊圈,那只小羊害怕的站在母羊下边,“我看到了。”

拉珍走到吉姆跟前,拉了拉她的衣服,提醒她:“别栽个跟头,掉进羊圈。”

她的一句话,戳中了卓嘎的笑点,她脸上蒙着头巾,笑得很大声,“拉姆,你待会掉进羊圈,我们俩可不敢进去。”

吉姆收回身子,脑袋还探在里面,“拉珍,你家的羊真多。”

拉珍:“吉姆,你养过羊没?”

吉姆勾起唇,“我可会养家禽了,当然也喂过羊。”

她们三个点完羊头数,拉珍接了盆水,她们三个围在地上洗手,卓嘎继续刚才的话题,“你总共养了多少只?”

吉姆站起来用水渍擦了擦身上的泥土,“三只。”

拉珍抬头看她,“啊?怎么才三只,母羊一次可以下好几个崽子呢。”

“一头被我卖掉了,剩下两只病死了。”吉姆轻轻地说。

拉珍把水倒掉,“吉姆,等母羊再下崽,我给你送几只吧。”

卓嘎也说:“等到了春天,野草哪儿都是,我们三个一起去放羊。”

“等到了开春,我还要每天去做研究。没时间嘞”吉姆目光游弋。

三个人到了快晌午,才出发去供销社。

路边摆满了小摊,小贩们铺着颜色各异的布,把商品一件一件规整的摆在上面。

拉珍她们三个手挽着手,走在小摊前。

卖衣服的,卖头巾的,卖布料的,卖水果的,卖羊肉的,还有一些卖碗筷碟子。

这儿的人喜欢喝羊奶,还喜欢戴饰品。

这几家摊子前面的人可不少。

好多人蹲在地上,挑杯子。

拉珍指了指旁边的小摊,“吉姆,你该买副耳坠。”她指腹捻了捻吉姆的耳垂。

吉姆微微收着下巴,拉珍摸完的耳垂有些痒意,她自己又抬手摸了摸,“我去看看。”

吉姆挤在摊角,她蹲在地上,神采奕奕的盯着摊位上的饰品。

摊主在摊位上方正中间,坐着一个小马扎,他友好地打招呼:“安塞俩目阿儿来库目!”

塞俩目是出自真主的祝安辞,是穆斯林之间最崇高的问候语。塞俩目本是主的尊名,说塞俩目即赞主。

穆斯林见面时要以塞俩目来互相祝福。如果听到有人说出塞俩目,听到的人要回答。

吉姆听到后摘掉面巾,露出俊俏的面容,眉眼熠熠,“我阿儿来库闷塞俩目。”

摊主两手张开,示意她随便看随便选。

吉姆仔细地看,看到很喜欢的耳坠才会拿起来细看。

摊主说:“这儿有镜子,可以试试看。”

吉姆带上一对银色的耳坠,她指尖晃了晃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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