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是快点儿去旅店吧。”洛林无力地说。
“当然,当然,您舟车劳顿了。我去替您叫一辆马车。”
马车很快来了。车夫帮他们把行李运上车,问:“去哪儿,先生小姐?”
“独脚鸡旅店。”骨斯特说。
它转向洛林,热切道:“那家店不大,但非常温馨,老板娘的手艺也是一绝。当然,她早已不在人世了,但我看过旅游手册,旅店还在经营。”
“是一家百年老店!”洛林肃然起敬。
只有车夫用怀疑的眼神看着他俩。
“这座城市的变化实在太大了。”坐在车上的骨斯特望着窗外的街道,语气中飘荡着丝丝怀念,“这么多的房屋,这么多的人,天呐,你能相信有两百万人住在这座城市里吗?但不得不说,我更喜欢它现在的样子。”
“小姐,您真是个乐观主义者!”车夫高声说,“很多本地人,尤其是老人,都觉得这地方越来越糟糕。天气不好,空气不好,人也太多了!”
“可我喜欢这儿的天气!”骨斯特惊道,“瞧那些浓雾,那些阴霾,它们让我免受阳光的荼毒。世界上还有比这更美好的吗?”
车夫:“?”
“这里的空气也十分合我的心意,如此污浊,如此呛人,简直是沁人心脾!”
车夫:“??”
“还有这里的人们!”骨斯特一指窗外,“瞧瞧那些老奸巨猾、诡计多端的资本家,那些没精打采、如丧考妣的上班族,那些满脸绝望的乞丐,那些不得不沦为童工的可怜孩童——噢,我简直诗兴大发!再多待几天,我准能写出一部现实主义悲剧巨作。我连名字都想好了,就叫《悲惨宇宙》!”
车夫:“???”
马车在骨斯特对悲惨现实的赞美中抵达了目的地——独脚鸡旅店。
下了车的洛林凝望着旅店,立刻产生了冲回火车站逃离这个鬼地方的冲动。
好一家百年老店!它的每一块砖、每一块瓦都洋溢着历史的古旧气息。如果洛林要改行拍恐怖电影,这里绝对会成为首选取景地:那破碎的屋顶,那龟裂的墙壁,那嘎吱作响的木门,还有窗口若隐若现露出的老板娘的脸——她缺了好几颗牙,鼻子上长着一枚肉瘤,头发干枯如稻草,看上去活像个老巫婆!
就连小偷都不会光顾这种地方!一来根本偷不到钱,一来可能会直接被老板娘的尊容吓到升天!
骨斯特也诧异地望着旅馆。“噢,这里也大变样了——”
“我宁可去睡大街。”洛林低声说。
“——这地方变得更美了!”骨斯特像是在唱咏叹调,“您不觉得那些蜘蛛网充满了艺术感吗?木门的声音也是如此悦耳。还有那阴暗的走廊,那虫蛀的地毯,那锈蚀的铁锅,让我想起了我的家!”
洛林震惊地倒退数步。他可算明白骨斯特的吟游诗人生涯为何如此失败了。这家伙的阴间美学对于人类而言还是过于前卫了。当时那位把它吊死的贵族,说不定在普通老百姓眼里是位为民除害的英雄呢!
“要不我们换一家旅店吧?”洛林回头望着马车。
他只来得及看到在夜色中绝尘而去的马车背影。他们的行李被魂不附体的车夫扔了一地。
“啊,他还没收钱呢。”骨斯特握着钱包的手无处安放,“他竟然免费把我们送了这么远。罗伊尔的人民越来越善良了!”
洛林捂住额头。看来他们没的选了。今天就先住在这儿,明天办完事,再另寻住处。
他可是地下城魔王,他住的地方阴暗恐怖不亚于这里,他才不害怕呢!
“欢迎,贵客……”
沙哑的声音从破旧的旅店中传来。门一边发出吱吱呀呀令人牙酸的呻#吟,一边幽幽地打开,露出半张布满皱纹、伤疤和肉瘤的老脸。旅店老板娘拎着一把滴血的菜刀,朝他们露出狰狞的微笑。
“请进,我正在杀鸡。今晚咱们吃全鸡宴。小店一定会让贵客宾至如归的。”
洛林和骨斯特名义上是一男一女,因此也要了两间房。洛林很想和骨斯特同住一间以壮胆,但当他敲开骷髅诗人的房门,它却说:“不行,洛林大人,我可是个良家女人,您这样会毁坏我的名节的!”
“你既不是女,也不是人,哪来的名节!”洛林恨恨地说。
“我们应该装得像一点!”
说完,骨斯特将手伸进自己的睡衣里,在胸前摸摸掏掏,然后抓出了自己左边的“乳#房”——一只小史莱姆。
“您要是害怕,这个给您。”
“我才不怕!”
第一天,怀抱小史莱姆的洛林被旅店亲切和蔼的叫醒服务——特指老板娘清早的磨刀声——所吵醒。他婉言谢绝了老板娘的早餐(鬼知道里面放了什么),走了一个街区,去外面的餐厅吃了早餐。今天他要去商会注册,而骨斯特则要去实地观察合适的商铺,以及寻找合适的旅馆。
外地商人来首都做生意需要办理诸多手续,首先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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