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是一副帅气又正派的长相。
很符合当时怀姣心中认真负责的师兄形象。
以至于怀姣懵懵懂懂的,从入学的第一天就被陆炎之带着走。
对方像一个脾气很好的前辈那般,一路用轻松幽默的口吻,耐心向怀姣介绍着学校,带领他办理入住手续,帮他搬行李,领钥匙,直到送进宿舍里。
甚至在怀姣整理行李、铺床的时候,陆炎之也会帮忙搭手。
交换联系方式也顺理成章。
对于独自一个人刚从县城出来,刚刚步入大学的大一新生来说,陆炎之当时的妥帖照顾,对怀姣而言十分受用,让怀姣下意识对他产生了一些好感和前辈滤镜。
怀姣很感动,所以哪怕后来发生了太多让他感觉到有些不舒服的事情。
在表白事件之前,怀姣都一直觉得,陆炎之对他,是算好的。
……
陆炎之在文学院很有名,算是院里的风云人物。
学习好、能力好,不仅是学生会外联部部长,还有篮球特长,和虞放一起组建了篮球社团。
最重点是,人长得帅,家里还有钱。
他和虞放是一个二代圈子里的人,但是比起总爱出风头的虞放,陆炎之要低调很多。
唯一高调的,大概就是后来公开追求怀姣的那件事。
怀姣刚入学那两天,包括军训的时候,在学校里,也算是掀起了一些小小的风浪。
著名的学长学姐选妃墙上,一晚上连挂几条关于他的捞人帖。
他长得实在好看,那一张脸,哪怕放在a大著名美女帅哥如云的环境里,也是独一份的漂亮。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墙上就很少出现有关他的信息了。
怀姣一直觉得自己在某方面,既敏感,又不太敏感。
他在大学里一直没什么朋友,除了班委之外,他临到大二还连班上的同学都认不全。
他在校的大部分课余时间,好像都被陆炎之占满了。
因为入学时的照顾,也因为陆炎之跟他说学生会缺人,怀姣便听从陆炎之的安排,进入学生会、加入篮球社,从申请到面试,都由对方一路开绿灯带领着。
哪怕怀姣其实本身对这些学生组织一点兴趣都没有。
因为不够喜欢,所以他进入篮球社那么久,对于篮球这项运动,一直还属于一知半解、看不太懂的外行状态。
怀姣不是一个爱出风头的人,更不是一个热爱集体活动的人。
按照他自己的性格,比起忙碌的社团工作和各种无用又频繁的社交,他恐怕更愿意在课余时间抽空打打工、做一下兼职,或者躲在宿舍里一个人玩玩游戏打发时间。他从来没什么大志向,对未来也没有提前做过太多的规划和打算,只简单想着,大学四年能安安静静的混到毕业就好。
但是身边发生的这些种种,在他不知道的时候,都无形中为后来的表白事件以及后续发展,埋下了一些难以辩驳的伏笔。
众人眼中,陆炎之对怀姣的示好,很典型也很明显。
那种明显,不是说能让当事人明确体会出来,而是“明显”到会让当事人以外的人,在看到后都暧昧一笑,心照不宣地打趣两声。
比如送到教室的奶茶,帮忙点的外卖,室友转交的零食,生病时亲自送来宿舍的药……
陆炎之会跟他解释说,那是社团活动点多的奶茶,点错了、不和胃口的外卖,自己不太爱吃的零食,以及怀姣的舍友说他生病了而他办公室里刚好备有的药。
除了被过多照顾时的别扭,和偶尔视线交错时的怪异感。
怀姣一开始并没有多想什么,他甚至以为这些都是同社团前后辈友好相处的正常互动。
只是哪怕是这样,怀姣的性格也不太会接受别人莫名其妙送给他的东西。
他是一个不太记仇但会记恩的人,对方对他的照顾,他大多会以别的方式还回去。
篮球社团组织的球赛,陆炎之作为社长去拉赞助,是怀姣一路陪着的。怀姣甚至怀疑自己的那点酒量,都是当时在社团活动,或者学生会部门聚餐的时候练出来的。
篮球社的那场球赛,球服背面印着他陪陆炎之拉来的赞助商的标志。
那场球赛赢得很漂亮,怀姣也是后来才知道,那个他们辛苦找来的某运动饮品赞助,实际只是虞放他们家在本市的家族企业之一。
“直接拨款不就行了,非得跑去做做样子,闲的?”
社团聚餐上,怀姣被灌了几杯,有点晕乎乎地趴在桌子上。
他身上披着陆炎之脱下来的外套,模模糊糊地听着耳边的对话。
“挺有意思的。有一种……”陆炎之声音带点笑,手指磕在桌子上,像是在找什么恰当的形容词,停顿了两秒,才道:“糟糠妻陪着刚创业的丈夫跑业务的感觉。”
“妈的,你变态啊,什么鬼形容。”虞放也跟着笑。
“这次真看上这个了?”
耽美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