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会,是整个吴南市最大的娱乐休闲场所,每天车水马龙,可谓日尽斗金,算得是东青帮最挣钱的场子之一。每隔五天,身为财务经理的黄丙耀,都要将大富豪的营业收入存入银行,雷打不动,已经持续了三四年。从那只鼓鼓囊囊的里巨大手提箱可以看出来,里面的钱,绝对不是小数目。阿德是黄丙耀的贴身保镖,同时也是东青帮最能打的红棍打手之一,在整个吴南市黑道都赫赫有名,不过,大富豪夜总会和银行只相隔一条街,在这片地盘上,黄丙耀从来不认为有人敢动自己。下午的天空阴沉沉的,寒冷的天气让人特别留恋温暖的地方。黄丙耀一边穿过马路,一边想着店里新来的那个叫阿芬的小姐。那脸蛋、那身条,还有那对汹涌澎湃的事业线……啧啧,光是想一想,身体就有反应了。于此同时,在远处街边的角落,有一个黑衣汉子斜靠在电线杆上,用眼角盯视着黄丙耀的一举一动,同时把胳膊抬起,做了个怪异的手势。在另外一个相隔百米处的拐角,有个消瘦的青年,将这个手势重复了一遍,动作做的很快,没有引起别人的丝毫注意。“轰!”片刻之后,引擎的轰鸣声,突然从远处的马路响了起来。一辆大马力的哈雷摩托车,就像是头被惹怒的野牛,从街角猛的窜出。黄丙耀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被这辆突然出现的摩托车撞倒在了地上,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手里的密码箱,早已经不见了踪影。“我的钱,快!抓住他!”周围的路人,全都被现场这一幕惊呆了。其中包括黄丙耀的保镖阿德,因为这一切,发生的太突然了。但奇怪的是,那辆摩托车抢了钱之后,并没有立即逃离现场。开车的车手,不断拧着刹车和油门,车轮和地面高速摩擦,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橡胶物品被炙的刺鼻味道。“王八蛋,找死!”阿德大为愤怒,下意识地把伸进了怀里,准备去掏枪。哪知就在这时,坐在摩托车后架的另一名劫匪,突然从车上跳了下来。“恩?”阿德楞了一下,有些始料不及。那名跳下摩托车的男子,身材十分高大,穿着长款的黑色风衣,脸上戴着墨镜,浑身散发着冰冷的气息。只见他大步流星地走到阿德面前,然后从怀里掏出一把折柄的砍刀来。阿德楞住了,他没想到对方抢了钱,不是迅速逃离,反而拿出了刀……靠!难道这个家伙,抢了钱,还想杀人不成?答案是,他猜对了。对方出手的速度快到惊人,阿德甚至还没有把枪从内衣的口袋里掏出来……其实,要怪就怪他冬天的衣服穿的太厚,光解扣子都花掉了将近一妙钟的时间。在高手对决的时候,一、两妙钟的时间,就足以决定人的生死了。“唰!”阿德只觉得眼前一道白光闪过,接下来他就被疼痛给淹没了。周围的行人尖叫着分散开来,黑瑟会火拼,在街头上是很常见的事。但这一次,他们却看见了这辈子,都难以忘怀的血腥场面。那名黑风衣男子手起刀落,正好砍在阿德的面门上,随即凄厉的惨叫声响起:“啊——”阿德捂着满是血水的脸仓皇后退,但风衣男子没有放过他,紧接着飞起一脚,将他远远地踢飞了出去。阿德手中的枪,甚至连扣动扳机的机会都没有,便直接被对方砍晕死了过去。“什么狗屁红棍打手,就这两下子?”那名风衣男子嘴里喃喃了两句,然后倒提着砍刀,一手提着密码箱,迅速朝停在远处的摩托车走去。从他抢钱到挥刀杀人,中间只用了不到两分钟的时间,整个过程充满了暴力和凶残,动作更是干脆利索,一看就是职业化的高手。黄丙耀见帮会中最能打的红棍阿德,连半招都没撑下,就彻底歇菜了,心中大为恐惧。但出于自己的职责,在黑衣男子即将离开之际,他还是大喝了一声:“小子,你到底是谁,知不知道这是东青帮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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