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小学,那个墙角,我罚站过八回。」
「初中在这儿,初三那年我把篮筐扣裂了。」
「高中不让进,就在门口看看吧,高中时候,嘿嘿,追我的人可多了。」
任博文一间一间看过去,像把他没参与的那些年,都走了一遍。
他还带任博文去了自己吃了好多年的、胡同里的川味小饭馆。
一共只能摆下四张桌子的小馆子,却能排队排到胡同外面。
老板娘隔着老远就喊:「小顾!好久没来了!」
「带人来了!」顾汶骁喊回去,「老三样,加一份钵钵鸡!」
钵钵鸡端上来,红油锃亮。
任博文拿了根毛肚出来,撸到盘子里,又夹到嘴里。
而后,他的眼睛亮了。
好吃到,让他一秒之内感觉回到了家乡。
「正宗。」
「那是。」顾汶骁得意,「我挑馆子的眼光,跟挑人一样。」
饭后,他们骑共享单车去排队买老酸奶。
一人一瓶,蹲在路边吸。
顾汶骁吸得太急,凉得直捂脑门。
看的任博文咯咯笑。
周末,他们还要一起去看他们都喜欢的歌手的演唱会。
任博文提议坐地铁去,他想到散场出来会堵车,所以推断地铁往返是最靠谱的出行方式。
结果他忽略了一件的事——去程的京市地铁恰逢晚高峰,于是两夫夫体会了一把被动的人贴人。
这场景下,他们其实是有些狼狈的,可是人群推着顾汶骁贴近任博文的一刻,他忽然低眸看了任博文一眼。
他没有局促不安,反倒笑得格外潋滟,用最简单的话,说出了最赤诚的情话。
「博文,我们这样子,让我觉得,哪怕没有如今的财富地位,我们也会很幸福。」
任博文眸光微动,忍不住伸手去握住了他的手,又捏了捏。
他懂顾汶骁的意思。
这一周的生活,他们无限趋近于「普通人」,用着极低的消费,享受着平凡的乐趣,压马路、骑共享单车、吃苍蝇小馆。
可是他们依然很快乐。
这让他们两个都生出了一种奇异的信念感——哪怕他们只是这城市中最平凡的两人,只要有彼此在,他们也是能守住这幸福的。
世人皆说「有情饮水饱」放到如今这社会已经说不通了,是童话。
可谁又能说,地球上亿万万的人,你却刚好遇见了真爱,就不是童话呢?
既然一个童话成了真,另一个童话,自然也不会例外。
幸福从来无关外物,不过是那个人对了,就哪哪都对了。
演唱会上,听到那个小眼睛男人在台上唱「你问我为什么顽固而专一」的时候,顾汶骁看向了任博文。
刚好,任博文也看向了他。
他们心照不宣地,笑了。
是啊……
遇到的那个人是唯一且正确的时候,你才会发现,其他人不过是将就。
……
每个白天出去野够了,晚上他们都会回基地接顾家二老一起出去吃晚饭,吃完饭再回基地一起参加夜视狙击训练。
一周下来,任博文的夜间射击成绩,已经能压住大半亲卫队成员了。
顾汶骁逢人就显摆「看见没,我老公」,全然忘了刚到基地那天自己卷起靶纸的局促。
这一周,过得很快。
任博文因为有了跟顾老爷子的那次对话,心神已经定了,于是按照约定时间,订了去南法的机票。
可是顾汶骁明显还是有些不安的。
机票订好的那晚,他翻来覆去到后半夜都睡不着。
临走前两天,又是四口人的晚餐——这一晚他们吃的顾汶骁最喜欢的、任博文曾经安排人去打包送到马尔代夫的那家鱼头泡饼。
饼还是那个饼,鱼还是那个鱼。
老爷子吃得香,宋清芷吃得斯文,任博文也多添了一碗饭。
可顾汶骁的焦虑,让他食不下咽。
他戳着碗里的饭,好几次欲言又止的样子,桌上另外三人都看到了,却视而不见。
「爸,那个……」
「食不言。」
「妈……」
「嘘。」
「博文……」
任博文给他碗里夹了一筷子鱼脸肉,还是没接话。
爸妈这样对自己,顾汶骁已经习惯了,但是任博文这样不关注自己的情绪,顾汶骁一下就受不了了。
他突然爆发,直接摔了筷子。
「这婚,老子他妈不结了。」
也好,公平
筷子砸在骨碟上,脆响。
桌上瞬间安静,只剩锅里的酱汁还在「咕嘟咕嘟」冒泡的声音。
顾汶骁站了起来,眼眶都气红了。
他自己大概也没想到,
耽美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