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回曾如意手里。
“也还没到要卖它的地步,不差这一两贯的。”
好歹也是他自己捡的,比起出手,他更乐意今后寻个好工匠,给曾如意制一样首饰戴,可不比去外面买的更有意义些。
曾如意闻言便把石头重新收起,转而抱起自己的针线筐子。
他正月里又想了个新绣样出来,只待下次进城卖给郭家绣坊。
然则常霄却把他的动作打断,拿起一册书凑到小哥儿身边道:“莫忘了今日功课,同我念念,今日读了哪一张?”
自打小哥儿驯服了他的舌头,常霄用毛笔写出来的,在古人眼里宛如鬼画符的拼音表就派不上用场了。
买新书又太贵,因此用起了从前原主用过的几本书,做了小哥儿练习发声的“阅读材料”。
半新不旧的书落在常霄眼里宛若古籍,手抄本的字密密麻麻,好在有原主做的句读和笔记在,不然他真是看着都要头痛。
他知晓每天自己出门后,曾如意把整个白日的时间安排得明明白白,一时洗衣洒扫,一时沉心绣活,一时还要念书写字。
常霄自问换了自己闲在家里,绝对做不到如此自律。
就说他练字的那档事,前阵子又给丢下了,直到正月里不出门才再次捡起来。
如今写的毛笔字,虽说还是全然没有什么风骨神韵,好歹称得上一句工整,当着外人的面落笔也不会露怯了。
眼前的小哥儿见常霄提起此事,果然气定神闲地接过书,翻到某一页指了指。
然后常霄坐下,他便捧起书册,缓慢但咬字清晰地念起来。
读书郎看的书目,无外乎诗书礼易春秋等,像现在手里这本就是一本《礼记》。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常霄靠在炕桌旁,而曾如意坐在对面,他单手支着下巴,听着听着眼睛就闭上了。
好熟悉的一段话,是不是以前语文课上学过?
“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
曾如意念到后面,已经顾不上看常霄了。
经书的内容可比平常说话难多了,再者他小时候学认字的时候,也只读过《百家姓》《千字文》云云,现在读这个,其实是囫囵吞枣,不解深意,完全只是把认识的字拼在一起读出来而已。
“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好不容易读完一篇,曾如意长出一口气。
书册合起放回桌上,再看常霄……
果然又在打瞌睡了。
现在曾如意真心相信常霄不是念书的料,要是从前也在夫子眼皮子底下这般,怕是手掌心都要被板子打肿了。
当然现在犯困,也有白日里太累的缘由。
一旦开始出门卖杂货,天不亮的时候就要起床。
“官人?”
他拍了拍常霄的胳膊,见对方一个激灵,睁开眼睛。
“念完了?”
常霄伸出双手猛猛搓脸。
“念得好。”
他无比肯定道。
曾如意笑吟吟地看着他。
“真的听了?”
“听了,我还会背。”
常霄没说谎,他刚刚虽然眼睛闭上了,但耳朵又没有关门。
只是到后面曾如意的声音一停,思绪稍断,好似立刻就要去会周公。
他拿过书册,晃晃脑袋,煞有介事道:“……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
两行背完,曾如意很捧场地拍了两下巴掌。
“都对。”
常霄得意道:“那是,以前上课学过。”
也是不懂为何毕业这么多年还能记得,可能这就是应试教育的威力。
但曾如意并不知道常霄所说的“上课”不是他所想的那个“上课”,实际对于要科举的学子而言,五经里随便抽出一句都该倒背如流,这甚至是刚开蒙的几年里就要做到的事。
看来官人真的不爱念书。
曾如意再次感慨。
此事也不是不能理解,常老爷子望子成龙,不惜搬家迁坟,上一辈又当真出过秀才,常霄身为儿孙,可以说自打出生就注定要走上这条路,不会有人问他喜不喜欢,是否真的有志于此。
曾如意收起珍贵的书册,抱在怀里的同时,忍不住看向常霄,开口道:“官人,更喜欢,走商。”
常霄愣了一下才想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他看向书册封皮上的《礼记》二字,一时默然。
原主是真心喜欢念书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经无从追究。
或许是喜欢的,又或许是为了身上甩不脱的担子和责任,必须要一条路走到黑。
而随着自己的到来,最早弃文从商时给所有人的理由都是“不得已为之”,如今小哥儿却已然窥见真相。
“比起困守书阁,我的确更喜欢行走四方。”
他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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