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桶有什么好看的?大宝问道。
相当好看。此时我已经成竹在胸,于是说道,你看垃圾桶里,有外卖的餐盒,有很多剩下的蛋炒饭和菜。现在你们结合一下现场情况,知道怎么回事了吧?
林涛若有所悟,但大宝还是一脸茫然。
走,我们去找程子砚,一边看监控,一边等理化结果。我拉着林涛和大宝,乘上了返回专案组的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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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砚,你之前重点看的,是死者死亡时间前后的监控对吗?我问程子砚。
程子砚点了点头,说:是啊,死者是八九点钟死亡的,所以我看的,主要是晚上七点到十点之间的录像。
现在你把电梯里的录像,调整到晚上六点一刻,开始看。我坐在大屏幕前面的椅子上,说道。
程子砚一边默念着时间,一边很快调整到了这一时间点,开始快播。
死者是六点钟点了外卖,按照道理,外卖应该在六点二十到六点四十之间送到。我说,重点要看外卖员,好,六点二十二,这儿有一个外卖员,看看他在几楼下的。
23楼。程子砚将画面定格,然后将电梯按键部分放大,说道。此时,她眼睛一亮,虽然她并不知道我在想什么,但是既然我提出了这样的要求,一定会有相应的意义所在。
好!仔细看看他在电梯里的动作。我说。
程子砚一帧一帧地播放着电梯里的画面,其实乍一眼看上去,这就是一个普通的外卖员,正常到再正常不过地去送外卖。可是这样一帧一帧地播放,我们还是看出了端倪。
在乘坐电梯的一分多钟里,外卖员两次将手中的餐盒拎了起来,似乎是用鼻子嗅了嗅。动作很轻微,但是此时在我们的眼中,充满了疑点。
你说是外卖员干的?程子砚问道,可是,董局长都说了那种可能性很小啊。而且,这是六点多钟的时候,既然死者只点了这一次外卖,那么她八点多的时候,没有点外卖又怎么会给外卖员开门呢?
对啊,这不可能啊。林涛说道。
你看,你看,这个外卖员出了电梯,二十秒就回到这部电梯里了。程子砚指着还在播放的视频说道,你要是说你死亡时间推断得不对,这点时间,他也没法作案啊。
死亡时间不会错。我说,而且死者八点多还在打电话呢。
是啊,那这个外卖员再回来,也敲不开门啊。程子砚说道。
这其中的关键,我还没有想明白。我说,也不需要想明白,现在只需要等候理化检验结果出来,我们就可以给专案组反馈情况了。
侦查人员已经根据死者app里的订单,对送货的外卖员进行盯梢了。林涛说,如果我们确定是这个外卖员作案,就可以立即下手抓捕。
可是,证据真的够吗?程子砚问道。
先别着急,你把八点多钟那个去25楼的外卖员的影像调出来对比一下。我说道。
程子砚点头应允,很快就提取出两个男子的侧面影像。虽然戴着头盔,看不清眉目,但是从衣物和头盔的一些细节特征上可以看出,这很有可能就是同一个人。
即便是同一个人,在同一栋楼里送外卖,也不算是异常情况啊。程子砚说道。
我见程子砚满心疑窦,于是把我的推论给她从头到尾地解释了一遍。
根据尸体检验和现场勘查的结果,唯一可以得出的推论就是,现场有外人进入,死者被外人捂压口部,引发了她的基础疾病而死亡。虽然监控不能确定这个外人是谁,虽然现场的迹象表明这不是一起侵财、性侵的案件,但是并不能排除激情杀人的可能性。毕竟凶手捂压口部的动作并不十分严重,死者的身上也没有严重的抵抗伤。
既然是激情杀人,那么就不能用作案一定会用很长时间的思维来看待这个案子。
这个案子的疑点,并不是作案动机,而是现场的狗为什么会昏迷。之前大家都怀疑是中毒,因为中毒才会导致某个密闭空间内的所有生物都昏迷甚至死亡。可是死者体内的情况排除了中毒。至此,大家都认为人和狗并不是中毒。可是,这是一个逻辑问题,人排除了中毒,就一定也要排除狗是中毒吗?显然是不对的。另一个疑点,就是死者明明点了外卖,胃内却是空虚的。
复勘现场的时候,我们发现了客厅的一个局限性部位,有被打扫的痕迹,而隐藏的垃圾桶里,有剩下的外卖。综合上述的疑点,基本就可以得出一个逻辑推论。
穆小苗点了外卖,而外卖送到后,穆小苗准备拿去放在客厅茶几上时,不小心掉落到了地上。既然掉落到了地上,穆小苗就不会去吃了。而在此时,狗会不顾一切地过来吃。把狗赶走后,穆小苗会把客厅打扫一遍,然后把垃圾扔进垃圾桶里。因为外卖里有油,所以给我们留下了线索。
既然外卖员送外卖到她家之后,二十秒就离开了,肯定不会是外卖掉落在地上而引发的争执杀人。但如果狗真的是中毒了,那么这就不是单纯的见色起意之类的事情了,而是一个有预谋的杀人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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