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行的话,我索性跟他交底算了。」
「先别急,我来设法想办法,你见机行事好了。」弥利耶对她耳语了几句,然后快步走上,一把挽住我胳臂,故作惆悵道:「他们好像都不喜欢我,你呢?你想与我在一起么?」
「其实你乐在其中,哪怕自己不开口,也总会有人出头仗言,你到底给眼镜下了什么迷魂汤?」我顺势挽住她腰肢,欢喜道:「就我个人而言,那当然好,但照现在这架势……」
晚间七点,我们一行人等踏入三楼仍在装修的锦綺轩,要了间包厢,各自落座。以往大家的伙食基本以意面披萨为主,偶尔吃炸鸡汉堡,很少会去光顾大店,像这种价格不菲的料理,起码有一年多没踏进过门。在美东,中餐馆比日料、韩料、星加坡菜肴略低,但高过其他的东南亚菜馆,消费看门面装潢,像这种雕梁画壁的地方,肯定容易吃破產。
我很好奇林锐哪来的钱,他之前与眼镜一直廝混在格拉斯考克县,拿的也就是电台薪水。不料他刚听完,便拍着脑袋说自己差点忘了,跟着打腰包里翻出五张卡,分发给眾人。
原来,在去布鲁克斯发掘黄杨林尸骨前,罗莎趁着我上厕所,将事先准备好的账号给了他,这里头被存入了五万块,是有线台和九频道所有拿到红利的人集体凑成的。正因这次的大溃败,我们来不及收割生鉆,搞到最后颗粒无收,所以算是劳苦钱。工作帮这么做,是期待与我们搞好关系,往后再有这种机会,可以混进来剽掠。甚至罗莎与dixie都认为,假若能保持长期合作,一线报道干不干,显然已无足轻重。工作的本质就是挣钱,别的都是其次。
「她说在石峡时跟你提过,想让你给他们当夜行,但你没直接应承,所以不知你几个意思,这份子钱就转交到了我手里。」他将卡分发完,招呼侍应生上前,专心致志点起菜来。
这是一家沪菜馆,比较符合他的口味,菜系偏甜且浓郁,大家又都吃不得辣,所以先上八个冷菜,海参、鲍鱼、凤爪、还有西米露什么的。有华人的地方就是好,烟随便抽,纸巾满地扔,不会像其他餐馆会过来店员对你劝解一番,故意在面前俯腰捡拾让你羞愧。
正所谓快意人生,图的是个随心所欲,全被条条框框束缚着,跟坐牢没两样。而我们这群兰开斯特们,又大多来自底层,本就素质低也不学高雅人士,倒有一翻入乡随俗的感觉。时隔不久,一个油头粉面的经理进屋发名片,并十分懂事地送上果酒,晚餐正式开始。
勿忘我坐姿优雅,只是喝着酒,菜不怎么吃,我凑上前问她是不是不对胃口,她摇了摇头,对我耳语说,自己是半妖,人间烟火已无法入口了。她真正的食粮,就是被绑到地下室折磨的活人。见我大惊失色连连作呕,不由问我要不要去现场看看,也许我会觉得很香艷。
「誒?对了,弥利耶女士,你家的食耳又是怎么来的?这件事你一句都没提起。」马洛搬着椅子朝她靠了靠,吸着鼻涕问:「你什么时候方便?我们先上门去甄别一下。」
「小不点,你怎么还是那么文縐縐的,什么弥利耶女士,现在都已消亡了好不好?哪来的食耳?你觉得我会怕那种东西么?留言只是为了与你们碰面临时现编的,你可真是傻得可爱。」她抱住眼镜脑袋,像过去那样紧贴在自己茁壮的胸前,乐得花枝乱颤。
好不容易收住笑后,她取了支烟点上,指着范斯说:「吸毒胖子说得对,大家虽曾有过一段美好的回忆,但说穿了其实仍是陌生人,现在推戴头领确实不合适,我只想为大家办点实事。这样好了,刚才听闻你们各有各的麻烦,那么不妨趁着现在,一一给我交个底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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