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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3 / 3)

下去的欲望。

想到这里,陈知意不禁灵机一动,说到能引起读者的阅读欲望,那还有什么比穿越这个梗,更加吸引人的呢?

要知道,当时第一本穿越小说出来之后,这个题材可是一下子就红遍了大江南北的,且此后十余年的时间,穿越小说都经久不息,牢牢霸占着小说界的半壁江山。

凝神思索了一会儿之后,陈知意决定用“穿越”这个元素,但却不是写上一世常见的网文小说,诸如“现代白领穿越到古代和皇子谈恋爱”“男子穿到古代建功立业登基称帝”之类的玛丽杰克苏文。

她写得也苏,但怎么说呢,苏得有点奇怪,陈知意打算把背景放在西方,写一篇普通英国小市民一觉醒来后,发现自己穿越回了一百年前,利用先知抢占时机,最终成为全国首富的故事。

其中苏点爽点是有的,男主不过是一个小市民,陡然回到一百年前,知道了此后历史的发展,谁会成为大人物,做什么生意会赚钱后,一路利用先知顺利实现阶层逆袭,这一过程肯定会吸引不少人的兴趣。

毕竟当下还并没有穿越这一类新奇的小说类型,且这个标签又自带爽感,应该会符合市民阶层的口味。

一上午的时间,陈知意匆匆写出了一个粗略的小说大纲,随后才去饭桌上扒了几口饭,回到桌前开始写。

“保罗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市民,今年三十岁,做着一份普普通通的工作,拿着一份普普通通的薪资,生活温饱无忧,但却绝算不上富贵。

他的老板家族据说是远洋贸易的早期得利者,发展到如今,已经累积起了巨额的财富,有时候偶然看见老板开的豪车,他心里也会升起一点羡慕的情绪。

他日常的爱好是和朋友们一起在小酒馆里吹牛,一群人喝了点酒之后,常常感叹自己生不逢时,如果早生几十年,赶上帝国才开始腾飞的时候,必然要抓住机遇如何如何,甚至他们还因为太过无聊,详细的设定了该怎么抓住每个机遇的具体步骤

一天保罗在小酒馆醉酒后醒来,却突然发现梦想照进了现实,他真的回到了一百年前”

因为是熟悉的套路,陈知意写得很快,短短一下午的时间,就写完了两章六千来字,剧情刚刚进入到保罗穿越后,利用先知优势,搭上了一艘有名的去往北美的船队,开始挖自己的第一桶金。

此时时间已经是傍晚,暮色四合,院子里静悄悄的。

陈知意活动了一下脖颈肩膀,站起来在屋檐下走了两圈。

今天的天气阴阴的,风雨欲来,院子里的柿子树树枝,被吹得沙沙作响。

她之所以会把这篇穿越小说的背景放在西方,其实是有着些微小希冀的用意的。

文里的男主穿越回去的一百年前,正是英格兰大不列颠殖民帝国,崛起的初期。

这时期的英格兰,在经过工业革命的经济积累后,在随后同法兰西竞争殖民霸权的四次战争中,四次都取得了胜利,海上霸权的确立,已为这个殖民地遍布全球的“日不落帝国”拉开了历史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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