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个。”陆宵要被他气死了,他不吃“全蛋”,但他可以吃两个蛋白,或者一个全蛋一个蛋白,他都暗示到这个地步了,孟雪圜为什么还没想起他们小时候的分吃鸡蛋约定啊!算了,小没良心的,说好了以后都一起吃鸡蛋,转学不打招呼,影儿都找不到。活该一直吃蛋白。陆三少是疼老婆的,吃鸡蛋这件事除外。五岁的约定孟雪圜都忘了,他还拿出来说实在太斤斤计较,太幼稚,太傻逼,不符合他三少的人设。事实上,陆宵也没有一直惦记,小孩子耿耿于怀个两年就差不多了。但是孟雪圜鼻梁边的两点红痣实在太好认了,他在海星大厦看见孟雪圜立刻就回想起来了。他认出了,孟雪圜没认出,此乃一错;孟雪圜一错,他零错,此乃二错;孟雪圜二错,他零错,此乃三错……不知道自己在日日夜夜里错上加错的孟雪圜,乖乖地吃鸡蛋。他保留了儿时的习惯,手指一捏,剥下一片蛋白放进嘴里,像是试毒地尝了尝,然后才整个鸡蛋凑到嘴边,小口小口地吃。孟雪圜对游刃有余的事,常常一脸冰霜,对难吃的东西,则一脸专注,垂着长长的睫毛,笨得不会找点电子榨菜下饭。他吃鸡蛋的样子很乖很乖,不像平时见到的高岭之花。陆宵又有点心软了。营业时间不想吃完全可以给他吃。拿了两年营业执照,还学不会营业。如果婚姻是一所小卖部,孟雪圜不适合站柜台。他应该坐在豪华大办公室里听下属汇报,高冷地点点头。怎么把小卖部做成五百强?陆宵正琢磨,一个光溜溜白嫩嫩的鸡蛋出现在他眼前。孟雪圜见他机械地喝粥,帮忙剥了壳,手指一捏,水煮蛋当啷掉进电饭煲内胆里,差点溅陆宵一脸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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