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路峥回答,顿沙又换了一副如释重负的神情,真诚道:“说实话,今天对丽龙主来说是很特殊的日子,而送花冠选搭襟就更重要了,他这一阵一直为这件事发愁呢。因为他打十五岁起就很少出木楼,也没有什么同龄人,我还担心他真的会把花冠给那个塔木小子——不过还好,他很快就在人群中找到了你。”
顿沙是相信一见钟情的,他和初恋就是这样。
当时丽龙主问他如何找搭襟,他也没办法给出确切的回答。
就是一种感觉,第一眼看到就发现这个人如此特别的感觉。
看样子丽龙主是明白了。
丽龙人只有在经历一段感情后,才会彻底成人,毕竟懂得爱、付出爱,是人生中尤为重要的一课,顿沙为丽龙主走上人生新旅程而感到由衷的欣慰。
“你们要好好的。”抵达阿祖的院子,喋喋不休的顿沙送上真挚祝福,“你往母屋去就好。”
院子里都是吃喝的年轻人,热闹围着篝火跳舞,而上些年纪的,都已经进了母屋,包括陪阿祖聊天的丽龙主。
今夜所有的丽龙年轻人都认得这个拿到花冠的男人,路峥一出现在院子里,嘈杂的声音翻了个倍儿。
有说他看起来身板就好,是个能干活的。
也有说他是外乡人,干活也不长久,迟早要走。
还有说看面相是个能干的,丽龙主夜里要享福了。
这话一出,坐在院井边的普尔萨心堵了,他不满的绕了绕小辫,“胡说八道什么,能不能成还不一定。”
“当然能成,我们丽龙主的头个搭襟,一定是幸福美满的。”顿沙听不得普尔萨这赌咒丽龙主的话。
母屋里一边听阿姆们讲如何驯服搭襟,将人治的服服帖帖,听话乖顺,一边肚子饿咕咕努力夹烤猪肉吃的丽龙主两腮鼓鼓。
如何驯服他是没听多少,但这烤肉好香。
但一听清门外的骚动,苏和便率先丢下筷子,一撩衣摆,噔噔噔跑到了门口,低头找自己的布鞋穿。
门边的鞋子太多,不知道谁把他一只蓝布鞋踢到了门外,想接个搭襟,还要单脚跳出去。
路峥远远就看到那穿的白花花,脑袋上也满是花花的神子像个兔子似的从门缝钻出来,而后一路蹦蹦跳跳。
以为这也是什么仪式的路峥上前了几步,却并没有打断神子的动作。
直到他看清那小年轻是满地找鞋穿,才在那身板清瘦的人一边扶着沉重的脑瓜,一边低头穿鞋费力不已的时候走过去,轻轻帮他拖起脑袋上的华丽装饰。
接受好意的丽龙主只看面前这泥点子斑驳的土黄色裤子和皮靴子,就知道来人是他的搭襟。
果然,有个搭襟就是好,穿鞋都有人帮忙扶脑袋了。
“谢谢。”苏和仰头,站起来时顺势牵起了路峥的手,相当自来熟,相当名正言顺,“你来了,我带你去见阿祖。”
路峥没动,看着他们交握的手,又看看这在夜里都白的发光的神子,他这才发现,两人之间无论是身形还是年纪,差的都有些多。
“怎么了?”苏和握着路峥格外宽大的手,捏了捏,有些担忧的看着自己挑选的搭襟,“你不会不能说话吧?”难道是个哑巴?
“……我有事想和你说。”
路峥是独子,家里也没什么直系小辈,他不知道怎么和苏和一般大的少年人相处,尤其,这还是要抱着和他谈恋爱心思的少年,“我是来还你的头冠的,我不知道收下是这样的意思,对不起——”
路峥话没说完,小神子的脸色变得唰白,眼眶也渐渐泛红,好似站在他面前的路峥真是个负心汉似的。
说实在的,路峥这个搞植物的沉闷老学究,他不懂这丽龙奇怪且彪悍的爱情传统,也不明白这明明是第一次见面的人,怎么就对他好像有海誓山盟的深情般。
不过路峥清楚,他没资格评判眼前这个就要落泪的年轻人对他的感情是否真心,眼下的境况,也叫他没办法继续说下去。
而在路峥未尽的沉默中,苏和心都拧巴成一团了。
那吃了不少烤猪肉因而浸的油润的唇瓣被他洁白的贝齿咬了又咬,上面残余那一点点口红都被吃进肚子里了,剩下的红,都是他咬后的充血,下一刻就要咬破了。
如果是方才在人前被拒绝,或许他不会像现在这样紧张又难堪,因为阿姆和顿沙都说过,是有可能被拒绝的,但他们谁都没说过,送出去的花冠还会在背地里被退回,一点不光明正大。
要是有了搭襟,白天他也可以自由离开木楼,说不定还能走远点,到镇上去看一看,而现在他要被自己的搭襟抛下了,甚至又要回到木楼里,一日复一日等待日落了。
所以路峥在苏和眼里,就是未来的希望,眼下这个掌握他未来的男人,当众收下了他的花冠,背地里却又要弃他而去。
眼看苏和真要掉泪,路峥没由来有种欺负孩子的错觉,他放轻了声音,拿出跟家里兰花讲话的耐心来,“你先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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