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天可鉴,自从灯会戴着虎头帽、怀抱兔子灯,遇上他的那位书院好同窗后,他的学堂生涯地覆天翻。
上元节后的第二天,有人在他桌上放了几颗糖。
施云声觉得很可笑。
然后冷着脸,给每个小孩分发施黛买来的点心和饴糖。
第三天,几个小孩主动来问他,散学后要不要一起去喂兔子。
施云声觉得实在幼稚。
然后闷闷道一声“好”。
到如今,他已经每天被邀请去赏花斗蛐蛐过家家了。
“你们队伍里,小阎不正是越州人吗?”
作为合格的商人,孟轲把算盘打得满当当:“趁此机会,不如邀他回乡探探,如何?”
于是第二天,施黛坐上了前往江南的马车。
马车由百里青枝所供,极尽奢华。
紫檀木砌作车身,四角镶嵌名贵珠宝,丝绸为帘,虎皮为毯,软榻与小案陈列有致,角落香炉袅袅升烟。
同为越州人,百里青枝见过阎清欢,与他重逢,惊得轻咦一声:“阎小公子?你这是……”
阎清欢浑不在意,礼貌笑笑:“百里姑姑。”
初来长安城的他身披狐皮大氅,手戴价值连城的玉扳指,如今只着一件市面上随处可见的青衣。
与曾经的阔少爷大相径庭,只看穿着打扮,更像个清隽儒雅的书生。
百里青枝啧啧称奇:“你这副模样归家,待你爹娘见着,定要心疼死了。”
一辆马车空间有限,孟轲、施敬承与百里青枝去了另一处,留几个小辈在此间。
没想到阎清欢一天比一天穷得响叮当,沈流霜微愕:“你这是……被劫财了?”
“怎么会。”
阎清欢像只翘起尾巴的猫:“我已把鬼门十三针练到第三重了。”
他过去只懂医术,不愿在实战中拖后腿,向殷柔讨来秘籍《鬼门十三针》。
练至今日,可将银针用得顺心应手,数丈之外伤人性命。
“以前的衣物,”阎清欢挠头,“大多被我给卖了。”
施黛隐约猜到原因:“你卖衣服干什么?”
说起伤心事,阎清欢从袖口掏出钱袋,神色郁郁,左右晃一晃。
可以听见碎银子和铜板碰撞,发出的哗哗脆响。
“离开越州时,我告诉爹娘能养活自己,没带太多银子。”
阎清欢沉思:“带来的银钱,要么用去治病,要么用来炼制新药……”
还有的被他给了穷苦人家,以供孩子们上学念书。
以前穿着绫罗绸缎,和富家公子哥们吟诗赏景,是他年复一年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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