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是相当多人一辈子最难过的坎,而且当年的肇事人往往已经远离自己的生活,就算想报复回来,也有相当难度,何况普通人一般不敢干违法的事,所以校园霸凌这种事无论真假,舆论一向是一边倒的。
至于睡流氓,为了钱和虚荣跟社会上的男人上床,这种事有时女人谴责的比男人还凶、还要更激烈一些。
于是乎,从荡妇、恶人两点下手,莺莺已经是有口难辩,变成了所有人眼中的罪该万死的贱人,再要做任何辩护,都不会有人信了。
s≈ap;s律所的人上门找到焦头烂额的莺莺,告知她并且私下场合里偷偷录的证据不具有法律效力,相反,他们还可以上诉她犯有侵犯隐私权、诬告他人等罪,随时都可以开庭作证。
如果是有点法律常识的人,大概会先联系律师商议,可惜莺莺不是,她只受过初中教育,即便成名之后,也是过一天算一天,没有任何长远规划,只做追求短期利益的事。
因此,被这么一唬,她瞬间“吓尿”,连忙在y媒体上发了条“不好意思喔,那个录音是我合成的,其实是下部剧的主题,先放试水看看大家反应~”。
这样模棱两可又缺乏可信度的话,虽然不足以证明费伊人的“清白”,但也可以被勉强当作无辜的证据了。
于是两星期后,闹得沸沸扬扬的费伊人自爆风波,竟然演变成了声讨莺莺不要脸的全民行动,大众的转向就是这么快、这么不经大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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