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锦瑟红着眼,抬起手狠狠地扇了他一巴掌,胸口不断起伏着,泪水如断了线的珠子般不停掉落。
她气极了,气得牙齿咬得格格响,气得胸口疼,气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林锦瑟这一巴掌用足了力气,指甲剐蹭他的脸颊,留下两道红痕。
简意时看着她一副冰肌玉骨,半分不容轻践的模样,好似神坛上的仙子,又看着她被自己吻得又红又潮还微微有点肿的嘴唇,宛若仙子被拉下了神坛。
许是内心里的恶劣因子在作祟,简意时心中升起一种快、感,越发感觉对她爱入骨血。
他抬手摸了下自己的脸颊,又伸出舌头舔了舔被她咬破皮的地方,竟然一点也不觉得疼,还挺甜的,忍不住低声笑了起来。
林锦瑟站起身,颤抖着身子,冷声骂道:“简意时,你疯了吗?我是你姐姐!”
简意时听了,笑得更厉害,好像听到了一个非常好笑的笑话一般,笑够了敛去笑意,黑瞳一冷:“我说过,你算哪门子的姐姐!”
林锦瑟瞪着他,气得飙了脏话:“王八蛋!”
简意时却不恼,目光幽森地盯着她,混不吝的语气:“你的乔彦哥哥不是我说对你不怀好意吗?那我就不怀好意给你们看看。”
林锦瑟没想到他会这样说,抬手擦一把眼泪,白皙秀美的脸上满是冷意,“神经病!我就当自己是被狗咬了!”
说完,林锦瑟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反手甩上房门,发出砰的一声巨响。
林锦瑟回到自己房间,反锁了房门,扑在床上,又哭了一场,这可是她的初吻啊,呜呜呜……
心里头又把简意时骂了千万遍,神经病,神经病……
也不知过了多久,林锦瑟的手机又震动起来,她爬起身来,拿了来看,宋乔彦又打来了。
林锦瑟忙抽了几张纸,吹了吹鼻子,平复了一下心情,才接起电话,“乔彦哥哥。”
宋乔彦的声音有些低落:“小锦,你一个人吗?”
林锦瑟轻轻“嗯”了一声,然后想要解释一下刚才的情况,却又不知道怎么解释,尤其是后面发生的事。
“你刚才怎么在简意时的房间?”宋乔彦问,语气里隐隐有些不快。
“他发烧了,我给他送药过去。”林锦瑟不想把事情复杂化,简单粗暴就一句话回答了他的疑问。
末了,她又补充了句:“乔彦哥哥,简意时他跟锦年很像,我只是把他当弟弟。”
宋乔彦明显松了口气,道:“我当然知道,但他未必是这样认为,而且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很不好,我觉得你还是与他保持距离比较好。”
若是在之前,林锦瑟或许还会为简意时辩解两句,可发生了刚才的事之后,她深觉宋乔彦是对的,简意时就是个疯子,就是个神经病。
“好,我知道了。”林锦瑟乖顺地道。
俩人一时都沉默下来,各怀心事地一言不发。
林锦瑟忽地想到了一件事,迟疑片刻,严肃问他:“乔彦哥哥,你今晚说我是你女朋友,是认真的吗?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从没有和我表白过。”
听着林锦瑟的语气凝重认真,宋乔彦忙说:“当然是认真的,我以为有些事情不需要明说的,你应该明白我的心意。”
林锦瑟忍不住红了眼眶,这么多年了,她一直在猜测宋乔彦的心思。
她当然感觉得到宋乔彦是喜欢她的,因为他对她真的很好,在她最难过的时候陪着她,带她去看日出,记得她的所有喜好,在各种节日为她准备礼物……
林锦瑟抽了下鼻子,“乔彦哥哥,你不说我怎么知道。”
宋乔彦愣了愣,在他的心里,林锦瑟一直都是自信明媚的,没想到她居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小锦,对不起。”
林锦瑟摇摇头,“我不想听你说对不起。”
宋乔彦反应过来,说:“我喜欢你,一直都喜欢你。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林锦瑟这才破涕为笑:“我愿意。”
宋乔彦心情也好了起来,“小锦,要不你明天搬来我堂姐家住吧,你和我堂姐也好久没见了,她刚才还念叨你呢,埋怨我怎么不把你带来家里。”
宋乔彦的堂姐宋敏君比宋乔彦大4岁,大学毕业后就留在北凌工作,前几个月一直在国外出差,前几日才刚结束那边的工作,回到北凌。
宋敏君幼时曾寄居在宋乔彦家好几年,与林锦瑟关系也是极其亲近的。
那时候,12岁的宋敏君带着8岁宋乔彦和6岁的林锦瑟做过不少捣蛋的事情。
他们摘别人家的果子,结果被人家撵着跑;他们去小溪里捉蝌蚪,结果养出来一群癞蛤蟆;他们去爬树掏鸟蛋,结果鸟蛋没掏到反倒招惹了蜂群,吓得他们抱头鼠窜……
那段童年的美好时光,一直让林锦瑟深深怀念。
来北陵后,林锦瑟本来也是打算去看看宋敏君的,可惜她工作太忙,经常出差,她们一直没约到合适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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