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皱了皱眉,神色略显不耐,看了一眼任惟:“炒饭吃不吃?”
察觉他脸色不好,任惟怕他是觉得自己事多,也没敢问拖鞋的事,快速点了下头:“吃。”
“那我去做饭,你在客厅先待着吧。”应春和转身便往厨房的方向走去,兴许是怕任惟无聊,快走到厨房时脚步微顿,扭头对他道,“无聊的话可以看电视,遥控器在桌上,我一会儿就好。”
任惟受宠若惊地在沙发上坐下,摆摆手:“我不是很饿,没关系,你不用太快。”
应春和点头,人转身进了厨房。
将两个鸡蛋从冰箱里拿出来时,应春和的脑海里还在回放刚刚看到的那一幕——
西装革履、俊秀矜贵的人坐在铺着廉价沙发布的老式沙发上,像是坐在五颜六色的花海里,怎么看怎么不和谐。
早就说该换新沙发了,应春和懊恼地想。
任惟没有打开电视,而是打开手机先给助理发了个简短的消息,大致交代了一下自己最近不会去公司的事,有事情让她想办法处理,或者去找副总,没有要紧事不必联系他。
做完这件事之后,他便将手机关机,彻底与北京的一切隔绝开来。
他收起手机,抬头细细打量着这个家。
三室两厅的房子,面积说不上大,看起来年头不小,但打理得很整洁,也很温馨。
电视柜上放了一个花盆,种的是吊兰,没开花,但是长得很好,郁郁葱葱的。
任惟觉得这盆植物很有应春和的感觉,吊兰的叶子轻轻摇晃,令他就此联想到来这的路上应春和被风扬起的发丝。
一样在风里摇晃,一样带着清香。
任惟的家里没有这些,没有小院子种花种菜,电视柜上面也没有绿植。他回国后在北京买的那套、他现在常住的房子,装修沿用了之前在美国租住的那套房子的设计。
为此,任惟还特意联系了一次美国的房东太太。
那套房子的装修算不上有多好看,只是普普通通的极简风格,主色调是米白色,没什么特色,但任惟习惯了,习惯了那样的装修,也习惯了长时间一个人独处。
或许这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念旧。
任惟走到餐桌边倒了一杯水,趁机打量在厨房里忙碌的应春和。
厨房门被拉上了,有纹理的玻璃门贴了金鱼戏水的彩色窗花。灯光与压花玻璃交织出细碎的光影,里面的人就在这色彩斑斓的光影下朦胧一片,轻轻地晃荡。
像是被罩在了他幼时玩过的万花镜里,眼前的景也好似化为了一个光怪陆离的梦。
梦,他常梦见这样的背影,隔得远,从来看不清脸,只依稀瞧得见轮廓,在光影间隐隐绰绰、明明灭灭。
不止一次梦见,醒来却抓不住一丝一缕,在脑海里飞快地流走,不曾留下半点痕迹。
失忆这么久以来,任惟头一次为忘记了从前的事而感到难过。
他不该忘记应春和的。
厨房门拉开的声音让任惟的思绪渐渐回笼,目光所及之处,应春和端着两盘炒饭朝他走来。
色泽诱人的蛋炒饭盛在印着荷花的白瓷盘子里,值得一提的是,没有葱花。
盘子放在餐桌上,清脆的一声响。
“吃。”应春和自顾自地拉开椅子坐下,并没有看任惟一眼。
蛋炒饭的米粒颗颗分明,蛋液将米粒包裹得恰到好处,还散发着刚出锅的热气,看得人食指大动。
任惟舀了一勺炒饭,送入口中,咸香适中,是可以媲美饭店大厨的水准。
这让他颇为意外地发出了一声感慨:“应春和,想不到你厨艺这么好。”
应春和闻言意味不明地看了他一眼,又很快收回眼神,淡淡地应了声:“没有很好,除了蛋炒饭也不怎么会做其他的。”
“能做好蛋炒饭也很厉害了。”任惟笑了笑,正好想起他在美国时的一次经历,“我在美国的时候,有一回突然特别想吃蛋炒饭,跑遍了唐人街也没找到一家蛋炒饭做得好吃的店。要是只是味道一般倒也罢了,可是他们的蛋炒饭居然都喜欢放葱花。”
估计是觉得应春和可能不知道,任惟补充了一句:“我很讨厌葱花。”
任惟又吃了一口面前高度符合他口味的炒饭,咽下去之后不经意地问应春和:“你以前也给我做过蛋炒饭吗?我总觉得味道好熟悉。”
“美国”两个字将应春和刺了一下,心脏传来一阵钝钝的痛感,从痛感里滋生出恨,对任惟的恨。
可是当他对上任惟那张一无所知的脸,恨意又无力地消散了。
现在的任惟什么都不知道,应春和提醒着自己。
他最终低下头,很冷淡地回:“没有,我以前不做饭。”
以前不做饭,那现在为什么学会了做饭?
任惟想起那双粉色的拖鞋,应春和或许有女朋友了的想法又一次在心头浮现。他吃饭的动作一顿,略微迟疑片刻后,问应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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