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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王不干了 第11节(2 / 4)

,崔昂又是怎么利用他们让陆九峥失去圣宠甚至没了性命的,萧霁暂时无从得知。

不过只要陆九峥不出事,崔昂就不可能上位,所以萧霁决定先从陆九峥这里入手,断了崔昂即将踏上的青云路。

这么想着,他就从袖子里拿出叶飞发现的那根银针递给了陆九峥:“这就是我的侍从在那匹出事的马眼睛里找到的银针,不知陆指挥使过去可曾见谁使用过类似的暗器?”

陆九峥接过辨别了一下,言简意赅道:“不曾,但臣会命人细查。”

他是个长相刚毅凌厉,身材高大健硕,右眼眉骨处横着一道狰狞的长条状伤疤,看起来很不好惹的男人。因为常年游走在刀锋血色间,整个人显得十分冷锐,像个能止小儿夜啼的煞星。

他也确实有个“陆阎罗”的外号。

原主不喜欢陆九峥过于狠辣的作风,跟他算不上熟,只能说是点头之交,但萧霁看这大兄弟挺顺眼的,因为他脸上那道疤,让他想起了他上辈子的姑父。

他姑父也是个长得不太面善,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满脸匪气,脸上也同样带了一道疤的男人。不过他姑父那道疤是年轻时为了救人留下的。

因为长得凶还带疤,他姑父时常被人误会成道上混的,但其实他只是个多愁善感,情感丰沛的耙耳朵兼家庭妇男。

当然陆九峥应该是个真正的狠人,不过俗话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只要能把崔昂那傻逼搞下去,萧霁很乐意跟陆九峥联手。

事实上要不是崔昂他亲爹真是冤枉的,他都想直接揭穿崔昂的身世,送他去跟他爹团圆了。

——是的,崔昂虽是罪臣之子,按律当斩,但他亲爹那案子确实是个冤案。原著里崔昂当上殿前司指挥使后,很快就利用职务之便查清了当年的真相,替自己的父亲翻了案。他也因此找回自己的真实身份,可以光明正大和崔灵嫣在一起了。只是那时的崔灵嫣已经因为落水之事嫁给原主,两人这才不得不继续暗中往来。

萧霁虽然自认不是什么好人,但基本的道德底线还是有的。他做不出明知崔昂他爹和他家中十几口人都是冤死的,还利用这事儿来设局。毕竟,冤有头债有主。

另外这案子要是被翻出来,本就一直在收集证据想给他爹翻案的崔昂肯定会拼死伸冤。到时很有可能会导致他提前在皇帝面前露脸,这整件事也会变得更复杂。

所以如果不是必要,萧霁不会主动去提起这件案子,免得一个不慎,自己的目的没达到,反而帮了崔昂。

“那就拜托陆指挥使了。”这会儿听了陆九峥的话,萧霁没有多说,只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提了句,“哦对了,我听崔三姑娘说过她的二哥,也就是庆国公府的二公子崔昂,很擅长使用暗器,正好他也在殿前司任职,陆指挥使可以找他问问,说不定他会见过。”

这时候的崔昂刚进入殿前司不久,还没混到上层来,陆九峥对他有点印象但不多。闻言他有点意外,但还是应了一声:“是。”

萧霁冲他拱手,语气感激地补充道:“本来我是想亲自找他问问的,但崔二郎性格孤僻,又因格外看重崔三姑娘这个妹妹而对我多有误会,是以,只能有劳陆指挥使了。”

“崔二郎与你不睦?因为崔家那丫头?”坐在上位的皇帝听见这话,不由得有些意外,“怎么你欺负崔家那丫头,被人家兄长看见了?”

“皇兄,崔三姑娘是臣弟的表妹,臣弟与她一起长大,交好多年,怎么可能欺负她呢?”萧霁不甚在意似的说道,“至于崔二郎,或许是太看重妹妹了,怕她年纪小会被人骗吧。”

皇帝觉得稀奇:“这事儿倒是罕见。以我家大壮这般的出身和品貌,竟会有人不愿家中妹妹跟你走得近,还担心她被你骗……”

“皇兄就别笑话臣弟了,臣弟又不是金子,哪能人见人爱。”

几句看似寻常的对话后,萧霁就点到为止,先行告辞了。

陆九峥是个生性敏锐,心细如发的人,这个时候的他可能还不会把他的话放在心上,可只要他去找崔昂,只要崔昂在他面前露出一点破绽,他就一定会抓住这点破绽追查下去。

到时候……

呵,他倒要看看,现在还没踩着陆九峥上位,身后也没人支持的崔昂,能不能从陆九峥手下全身而退!

陆九峥不愧是殿前司指挥使,派出去的人不到一天就找到了那只狗的原主人。只是那人早在事发当天就“失足跌下山崖”,即便找到了他的尸体,也是死无对证了。

萧霁早就知道崔昂不是善茬,但得知这消息的那一刻,他还被崔昂缜密狠辣,没有底线的手段惊到了。

妥妥的法外狂徒啊这是。

接下来几天,陆九峥那边没再传来什么有效信息,但萧霁并不着急,因为这天,他自己先找到机会对崔昂出手了。

这件事还要从孙太妃说起,自从她遇袭受伤的消息传开后,就有许多人来探望她。其中就包括了崔灵嫣的母亲,庆国公夫人葛氏。

葛氏原本就打算在孙太妃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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