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伸了个懒腰,目光幽深,心口处却传来一阵细微的痛意。
方才的少女礼节周到,言语间却是一点都不客气,他本无歉意,都走出好远,突然想起不该刚回京就给姑母惹事,又担心御史台那些老匹夫找麻烦,这才匆匆折返,敷衍给了个台阶。
这姑娘看着也就十五六岁的样子,胆量却不小,不惧高门、不显怯懦,他这几年跟着父亲戍边,却不知临安城何时出了个这样的人物。
便是将整个临安翻过来,也很难找出与他家世相当的女子,寻常人见了他下马跪拜也不为过。
她倒是有底气的很,这脾性不像久居京中的闺秀,倒跟那上阵杀敌的北狄女将有几分相似。
骏马上的青年迎头看向太阳,眯了眯眼,这才走了几年啊,难不成京城又变天了?恒国公府的名头就这么不中用了吗?
不可思议的裴世子咂了咂嘴,脑海中又浮现出那姑娘的模样。
明眸皓齿、柳眉薄唇。
眉眼间颇有几分熟悉,只是一时跟记忆中的人对不上号。
而马车里由着春桃轻揉额上伤口的秦姝意眉心微蹙,也不由得想起方才见到的青年。
他如今远比记忆中要漂亮张扬得多,性格也要更纨绔些。
秦姝意鬼使神差地想起临安百姓对这位天子外侄的评价,“不拘礼教,桀骜难驯”,如今看来这八个字倒是总结得很精辟。
难怪他会被恒国公上书绑到了西北,美其名曰:“父子上阵”。
裴将军想来也是在磋磨他这副懒散的习性,不出意外的话这裴世子应是刚回京,为什么偏偏这个时候回临安呢?
前世与他的初见,是在和萧承豫大婚时。
司仪正要扬声道:“夫妻对拜”,却听得府外传来阵阵马蹄声。
秦姝意兀自掀了半边盖头去瞧那位不速之客,映入眼帘的是一张万众瞩目的脸。
他穿着一身乌金色麒麟轻甲,如缎子般柔软的乌发高束在脑后,颊边垂下两绺以玉珠点缀的细辫,劲瘦的腰间配着把薄如蝉翼的银剑,一双丹凤眼里仿佛结着三尺寒冰。
这人脚上穿了一双墨色云纹锦靴,料子自然是上乘,鞋侧却磨损不平,想来是风尘仆仆一路赶到。
虽然来者皆是客,但这世子一进门便摆出气势凌人的架子,饶是秦姝意也对此颇为不满。
看到她不悦的眼神,裴世子似乎愣了一愣,抿紧了唇,脱甲卸剑,内里穿着一身大红色素面直裰,通身气度却似脱胎换骨一般。
若说方才是战场上凛然肃穆的常胜将军,如今便像花团锦簇的清贵世家公子,姿容昳丽,清瘦挺拔。
满室华光集于一身,风头甚至压过了一旁的萧承豫。
仿佛他才是真正的新郎。
红衣青年径直走到她面前,递上一杯茶,自己则倒了杯酒,一饮而尽,薄唇上还沾着润泽清澈的酒液。
裴景琛接过随侍送上的礼盒,温声道:“秦姑娘,略备薄礼,贺尔新婚。”
他唤一句姑娘,不以王妃礼相待。
可她已嫁作人/妻,从此便是生死无关。
酒不醉人,是人自醉。
礼盒包得精致贴心,那是一把七弦焦尾琴,上篆断纹流水,琴头系着根红线,音色广和古朴,秦姝意爱之如珍似宝。
可惜在求死时,这把琴也随她葬在了冷宫的火海里,百年名琴七弦焦尾,最后还是殉了主。
——
“淑妃?”裴景琛低喃了句,长腿夹住马腹,一甩缰绳,竟也是后宫的方向。
今日天气难得不错,他的心脏却彷佛被人轻轻攥住,扯了又松,胸腔处传来速度偏快的心跳声。
一声声,彷佛催命的鼓点。
他已经许久没有这样的感受,那痛意并不剧烈,却十分煎熬,如同万蚁噬心,强迫自己镇定心神后,身下骏马疾驰而去。
第4章
秦姝意到了咸福宫,悬着的心才放下,方才半路上那么一耽搁,只怕来晚了惹人注目。
现在看来还好,席间女郎只有零星几个空位,但这场宴会的主角—郑淑妃还没有到。
少女环视一周,倒有几张熟面孔,只是她们都坐的靠前,若是同她们坐在一处恐怕叽叽喳喳、惹人注目,难保不会重滔覆辙。
她向众女郎轻轻颔首,径自走向东南角落一个偏后的座位,这不是赏景的好地方,却胜在安静踏实,倒也乐得自在。
“昨日陛下歇在了咸福宫,本宫这才误了时辰,叫姑娘们久等!”
秦姝意闻声抬头,正瞧见回廊处一众浩浩荡荡的人群往这边走,为首的女子云鬓金钗,面如秋月,正是恩宠不绝的郑淑妃。
当真娇纵,难怪养出二皇子那样的天真憨货。众女眼观鼻鼻观心,忙向她行礼,又推辞说无事。
郑淑妃姗姗来迟,脸上依旧挂着得体的笑容,往席下扫了一眼,看到秦姝意坐在角落里,目光微沉,旋即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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