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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犹怜(与乖巧妾室的约定)(58 / 60)

嘘,我们阿意从小就长得白净漂亮,若不是她爹走得急,说什么也得给她说门好亲事。

村里有传言说我与蔡夫子勾勾搭搭,阿意听了不以为然,她深知夫子对夫人的相思之情,也明晰我对相公的留恋之意,看见对鳏夫寡妇,便想着能样一块儿凑,这看似有理,实则却不尽然。

提起阿意的那个混蛋相公,我就一肚子的火。那可不是什么好东西,早在阿意没嫁过去时,那混小子不知从哪儿听来万山镇有个风韵犹存的寡妇,直愣愣找到我家里来,仗着一张吸引小姑娘的俊脸,口出狂言,要与我共度春宵。

我自然是不允,冷着脸将他关在门外,然而他扬言威胁要将我二人之事宣之于众,试图以此撬开紧锁的房门。

我认得他,他曾在万山镇学堂里读书,是蔡夫子的学生。

我只是一届乡野村妇,大道理不懂,却知道他们读书人最重名声,若我这中年寡妇与俊俏书生的事情传出去,更丢人的自然不会是我,于是我任他去叫,我还生怕他不叫大声点,好让全村人都知道他这所谓读书人是个什么下等货色。

他只当我欲绝还迎,还苦口婆心劝我不要顾旁人看法,虽然我年长不少,但徐娘半老,风韵犹存,反而比那些年轻姑娘更有滋味。

我不知道他这话和多少人说过,但是也有不少人来我这里试探打量,不是寡妇就一定会寂寞难忍饥渴难耐,难道寡妇在他们心里就是这样定性的形象吗。

我不知道别人,但我只是想安安稳稳守着相公留下的房子,却有不少男人要来打它的主意。或许这个世界上确实有比相公更好更健壮的男人,能够一起生活很久,但是每天对面着面目可憎的人,长久的生活也只会变成漫长的折磨。

媒婆也来找我谈过,说是要我看开些,人死不能复生,凡事要往前看,不能止步不前。可我不愿意,我一辈子也忘不了,成婚那日,相公掀开我的盖头,红着脸叫我“娘子”时的场景。

他是个瘸子,却是年少时为救人掉进山崖摔断了腿,九死一生好不容易从鬼门关赶回来,听见被他救下的那个同伴向人戏笑着他是个脑子傻的。从那之后他就想,往后再也不要对不相干的人好,要把爱意都留给值得的人。

我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女人,红烛帐中,我头次见这个父母为我定好亲事的男人,他的眉眼温润,脸颊微红。我一眼就认定他是个好人,我不要泼天的富贵,只想和他相依相守,共同度过余生。

我也有想过,如果相公娶得是别的姑娘,依照他的性子,会不会也对她那样好。但那没什么意义,在我认识他的时候,他遇见的人就已经是我了。

夫子临终将阿意托付给了陈生,连个婚礼都没办,等到阿意回门那天,我才知道这么一回事。

然而婚约已定,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亲,我原本想着,也许有了夫子女儿做妻,那混小子应当能收敛一点,或许浪子回头也未可知。

阿意受了委屈也都吞在肚子里,直到婚后第五年她突然带着女儿归家,告诉我旧宅被陈生租给李夫子,她无家可归,问我能否暂住在我家中。我自然是应允,然而心中却是五味杂陈。

历经此番我才知道,浪子回头之所以金银不换,便是因为那万中之一的微小几率,与其相信一个坏人会因为自己悔改,拿着幸福去赌,不如当初就当断则断,还能少吃些苦头。

阿意说要和离,我一百个支持,也为我当初未能及时去陈家将混事告知阿意而愧疚不已。原本是想,莫要脏了小姑娘的耳朵,才把这事独自压在心里,谁也没说,可谁成想夫子明理,竟也看错了人,将阿意嫁给了那种货色。

谁又能想到,一个英俊文雅的书生,知书达理讨人喜欢,背地里却是那种混蛋,怪只怪知人知面不知心,画皮画骨难画骨。事到如今,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及时止损,赶紧断了的好。

哈喽哈喽,今天没有嘉宾,只有我一个,哎——别急着走啊,这期节目主要是讲几个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占用一期版面,因为背景涉及封建制度的古代,许多小伙伴都不太了解包括我在写这篇文之前也知之甚少,所以还是花点时间整理一下,做一期小科普,方便大家和理解。大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感兴趣的同学也可以自己搜搜看。

一·“七出”与“三不去”

1义绝

义绝是唐律中首次规定的一种强制离婚,指夫妻间或夫妻双方亲属间或夫妻一方对他方亲属若有殴、骂、杀、伤、奸等行为,就视为夫妻恩断义绝,不论双方是否同意,均由官府审断,强制离异。

义绝的条件对于夫妻而言并不平等,明显偏袒夫家,对妻的要求更严而赋予夫较大的权力,体现了唐律对夫权的维护,目的在于建立夫为妻纲、男尊女卑的封建家庭秩序。义绝所指的情况:

1、殴妻之祖父母、父母,杀妻之外祖父母、叔伯父母、兄弟、姑、姊妹。

2、夫妻祖父母、父母、外祖父母、叔伯父母、兄弟、姑、姊妹自相杀。

3、殴詈夫之祖父母、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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