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啊,我们在第三顺位选中格伦·罗宾逊的可能性几乎为0,所以我没什么意见。”
你知道哪种球员是公认的第一顺位吗?
看看大卫·斯特恩像个娘炮一样宣布球队的选择后现场的反应就知道了。
“1994年nba选秀大会,底特律活塞用首轮第一顺位选择了……格伦·罗宾逊,来自普渡大学!”
就像去年的韦伯一样,大狗当选状元是没有任何悬念的。
重建中的活塞需要一个未来的巨星,而大狗就是公认的未来巨星。
啪叽一声,路易打开了可乐。
“呼,看来我们不用为了选不选大狗的问题而着急上火了。”路易戏谑地说。
汤姆贾诺维奇接了一句;“这可能从来都不是问题。”
“话说回来,格伦今年才大三,去年的克里斯·韦伯是大二,再往前的沙奎尔·奥尼尔和拉里·约翰逊他们都没有读满大学四年。”赵远征意外地说,“未来可能会出现越来越多的低年级球员参加选秀。”
“确实,fab five(密歇根五虎)已经完全改变了ncaa。年轻人再也没有在大学雕琢技艺的耐心了,早早进入nba赚大钱才是最要紧的。”
然后就是柯林斯和布朗每年一度的吹逼时刻。
关于他们对大狗的评价,有一句话足够概括其特点:“6尺7寸,241磅(108kg),看看这个家伙,他是能打外线和内线的怪物,底特律会在他手上复兴的!”
尺寸、体格、打法,这就是大狗让人兴奋的原因。只不过谁也没想到他会在进入nba后就开始摸鱼,变成一个只打外线而懒得打内线的球员。当然了,任谁刚进联盟就签下7000万的长约,都会丧失进取心吧?不过在这一世,路易让新秀合同早早进入联盟,也许大狗会为了他的第一份顶薪玩玩命,然后再摸鱼也说不定呢。
然后是第二顺位。
基德还是希尔谁是公认的第二?这一直争论不休,没有确定的选择。但大家一致认为,没有错误的选择,选谁都是对的,只是基德似乎更好。他被广泛看作是伊赛亚·托马斯之后最好的控卫,能提供除投篮之外的一切东西。但身为核心控卫却不会投篮,就像看到曾黎的神颜以及让人遗憾的平板身材一样遗憾。
掘金不忘初心,希尔很好,但他们前场足够出色,所以选中基德是不需要犹豫的事。
一分钟后,选秀现场来了电话。
道格·莫在电话里问:“希尔还是其他人?”
“我们有得选吗?”路易笑问。
老莫用他那可以逗笑所有人的语调说:“我觉得我们可以完成一次惊人之举,比方说用第三顺位选中朱万·霍华德,信我,他可以填补哈罗德留下的空白。”
嗯,我们交易余天粲就是为了创造出一个空白以选中霍华德来填补这个空白。
“少废话,我们就要格兰特·希尔!”贝勒急了。
选霍华德是巴不得他死啊?
“确定了?”
“我太他妈确定了!”贝勒叫道。
于是,斯特恩再次来到台前:“1994年nba选秀大会,纽约尼克斯用首轮第3顺位选择了……格兰特·希尔,来自杜克大学!”
在不遥远的未来,篮球历史学家们会把1994年看作是nba的一个临界点。
在1994以前,直到1988年,这七年属于路易和他的尼克斯。
从这之后,联盟翻过了崭新的一页。
leader 转身离去,征服者出走纽约,格兰特·希尔的加盟……一个大幕落下,另一个大幕起来,谁知道未来会怎样呢?
第一千零七十八章 他要走了
“格兰特·希尔是一个赢家,对处于鼎盛时期的纽约篮球来说,能够得到这样一名球员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看看他的数据(屏幕上出现希尔的大头照和大学数据),如此全面,他是便士哈达威那样的天才!”
胡比·布朗认为希尔是可以让其他人变好的核心球员。
而柯林斯的描述略显笼统,他说希尔在大三的时候还是个专精防守,得分靠轮转反击的功能性球员,大四赛季却开发出了跳投,并可以在高水准的比赛里担任控卫。
蓝宫的选秀作战室内,只有布福德和贝勒感到兴奋。
路易端坐在那,回想着1992年希尔作为梦之队陪练队的一员的表现。
作为穿越者,他开始了解篮球的时候,希尔已经度过巅峰期了。
所以他并不知道希尔是个什么水平。
但当人们提起那些被伤病毁掉的天才时,希尔和便士就像一对卧龙凤雏,总会出现在球迷的口中。
从希尔的大学比赛来看,他有卓越的运动能力和精英级别的静态天赋。
这就是一个全能前锋的标配。
但他要接替的人是威尔逊,路易不确定希尔是否
耽美小说